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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井泥头车肇事司机昨被刑拘 改为"涉嫌故意伤害罪"

2014-3-29 14:24| 发布者: MIKEE| 查看: 1725| 评论: 0

昨日,记者在宝安南沙派出所看到肇事的蓝色泥头车,车头左侧下方被撞得凹了进去。深圳商报记者 黄希平 摄
3月26日晚发生在宝安沙井的泥头车撞死执法队员事件,经深圳商报等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各界关注。事发后肇事司机谭某最初被宝安警方以妨碍公务罪拘留,不过市民和律师均表示其行为远比妨碍公务罪名严重。昨日,记者再次联系采访获知,宝安警方目前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肇事司机谭某关押在宝安看守所,详细情况还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取证。

挂靠公司称肇事车与己无关

记者在南沙派出所看到了肇事蓝色泥头车,其车牌号为“粤B5WD18”,车尾箱还装满了建筑垃圾。挡风玻璃上贴的名片写着“13方蓝牌自卸车出租”字样,并宣称其承运沙子、水泥、砖头等各种建筑材料,同时车身上印有“深圳市平凡物流有限公司”字样。
记者注意到,肇事泥头车上只挂有一块普通车辆号牌和一张某施工项目的车辆通行证,但按照规定,在深圳市行驶的所有泥头车辆,除普通车辆号牌外,还需在车辆醒目位置悬挂有市交通运输委审核备案编号形成的“档案号牌”,同时申办《建筑垃圾准运证》,否则意味着该辆泥头车没有合法的营运手续。
而据记者了解,肇事蓝色泥头车由肇事司机谭某等人合资购买,但因为个人在深圳无法办理运输许可然后将车辆挂靠在深圳市平凡物流有限公司名下。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信息显示,深圳市平凡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注册资本100万,法定代表人姓李,经营范围是集装箱、普通货运、汽车租赁等。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深圳市平凡物流有限公司的李姓负责人,不过其表示肇事货车只是挂靠在他们公司名下,并非他们公司下属的车辆,因此除挂靠关系外和他们公司“没有其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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