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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陆河企业促进会简介

2014-1-20 14:27| 发布者: maoguanghua| 查看: 349966| 评论: 0

摘要: 促进会的前身,是原深圳市陆河县旅龙岗劳动者协会(以下简称“劳动者协会”,1993年5月1日在龙岗成立)。20年来,劳动者协会在创会会长邱九税、叶伟金先生和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下,秉承“立足深圳,回报家乡”的宗旨 ...

   


            深圳市龙岗区陆河企业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于201363日,经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民政局批准注册成立(批准文号“粤深龙民社证字第00291号”)。促进会主要由旅居深圳龙岗及周边地区的陆河籍自然人、依法注册经营的企事业法人和其他组织自愿联合发起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组织。促进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龙岗区民政局。

         促进会的前身,是原深圳市陆河县旅龙岗劳动者协会(以下简称“劳动者协会”,199351日在龙岗成立)。20年来,劳动者协会在创会会长邱九税、叶伟金先生和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下,秉承“立足深圳,回报家乡”的宗旨和敬业高效的服务精神,紧紧围绕龙岗陆河两地经济社会工作,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协助和推动陆河各界人士在深圳龙岗的创业和发展,为龙岗陆河两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陆河人树立起敢闯敢干、顽强拼搏的良好形象。劳动者协会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和社会影响力,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促进会将继承和发扬劳动者协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诚信创新,团结陆商,共同发展,回报家乡”为办会宗旨,倡导“目中有人,口中有德,心中有爱,行中有善”的行为准则,在“服务会员,提供平台,协调沟通,开展活动,促进自律、交流和发展”的会务活动中,实现“壮大陆商力量,传播陆商形象,打造陆商品牌”的办会目的。

  《深圳市龙岗区陆河企业促进会章程》是促进会进行自身管理的基本规范。促进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促进会的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会是民主监督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促进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并接受会员大会、财务预算委员会和国家财政税务部门的监督。促进会内设七个专业委员会(商务联谊委员会、预算财务委员会、慈善公益委员会、文化交流委员会、法律事务委员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和妇女工作委员会),负责各个方面的工作。促进会设立专家顾问委员会,聘请科技、法律、金融、财务等多个领域的专家学者担任顾问,为促进会的决策运行保驾护航。促进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促进会现登记在册的会员约200多家,主要经营房地产业、高新科技产业、大型专业市场管理、建筑、建材、五金、超市、餐饮服务业、教育培训等行业。很多会员在其经营领域成为龙岗地区乃至更大范围内的该行业的领军人物。

促进会会馆面积600平方米,属于促进会的公共财产,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碧新路2020号二楼。会馆装修具有“中国建筑装饰之乡”陆河的装饰风格。会馆能提供小型会议等多功能服务。

日出江花红胜火,东方风来满眼春。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新一轮的全面改革开放的大政方针,新的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的战略机遇期已经到来。促进会一定不辱重托,一定集思广益,抓住机遇,时刻以服务会员为己任,推动陆商走向更广阔的市场经济领域,推动龙岗陆河两地经济社会共同发展,为实现陆河人的事业梦、幸福梦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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