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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两地政策有差异 去年643人涉嫌走私被移送起诉

2014-3-29 14:21| 发布者: MIKEE| 查看: 910| 评论: 0



深圳海关昨日透露,2013年以来,深圳关区共有643人因涉嫌走私被移送起诉,其中港人133人;一年内三次走私触犯刑律的有55人,其中港人41人。深圳海关同时公布了两起典型案例。
  深圳海关有关负责人表示,部分港人对内地法律不甚了解,贪图小利走私涉税物品或违禁品,最终触犯内地法律。海关提醒,深港两地政策有差异,旅客通关须守法。
  贪小利走私氯化钯被起诉
  去年,深圳海关根据线索开展查缉行动,在罗湖村附近抓获正在交接走私货物的张某、姚某,查获从香港走私入境的有毒危险化学品氯化钯7瓶,赃款港币10万元,并在张某惠州市住所内查获发票、对账单等。当日,深圳海关缉私局所属罗湖分局对该案立案侦查,并对两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查,2010年以来至案发,张某与香港居民姚某合伙走私氯化钯等电镀化工原料。张某负责联系国内买家,姚某则负责向香港某公司订购货物、支付货款和提货,并通过罗湖口岸携带走私入境。目前,案件已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一年内三次走私进“班房”
  港籍旅客张某在两次走私被海关行政处罚后,仍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涉案走私货物予以没收。
  2013年7月10日,张某从福田口岸走无申报通道入境,被海关关员抽查。经查,在张某随身背包内发现未向海关申报的奶粉4罐和旧手机2部。经查,张某分别于2013年3月29日和 6月14日走私奶粉及旧手机被罗湖海关查获并被行政处罚,此次属一年内曾因走私被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涉嫌犯罪。(深圳特区报记者 吴德群 通讯员彭海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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