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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村先心患儿在深手术费可报九成

2014-2-17 16:09| 发布者: MIKEE| 查看: 1026| 评论: 0


记者近日从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获悉,省卫计委新增该院为我省农村儿童先心病定点救治医院。
据介绍,2010年以来,广东省逐步开展了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并优先从儿童急性白血病、先心病两个病种试点。儿童先心病患儿到定点医院治疗,可享受提升医保待遇的医疗费用补偿政策。纳入进来的先心病病种共有四个,分别是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广州、韶关、河源、茂名、汕尾等试点地区内,凡1-14周岁(含14周岁)8公斤以上患有上述4种疾病的农村参合儿童患者都可享受补偿。
根据规定,新农合和民政医疗救助基金会在限定费用的基础上,实行按病种付费,医疗费用超过标准部分由定点医院承担。在限额标准以内的医疗费用,新农合补偿比例为70%,民政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患者,补助限定费用的20%。如果患儿能够申请到民政医疗救助的20%,那么患者最低只需要支付医疗费用的10%。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患儿如果到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治疗,费用将非常低甚至有可能全免。
据了解,农村家庭的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因无力支付医疗费用,只好放弃治疗。有的过早夭折,有的终身残疾。事实上,先心病患儿只要确诊后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完全可以拥有与正常人相同的生存状态。作为我市唯一一家心血管专科医院,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的心脏手术已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
据悉,具体的申请流程为:试点地区内,凡1—14周岁(含14周岁)患有先心病6种疾病的农村参合儿童患者(含其母亲参合的当年新生婴儿),由其家长(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合作医疗证和县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病历,向县(区)农合办提出治疗申请,并填写《广东省农村参合儿童白血病和先心病治疗审批表》,《审批表》经县(区)农合办和县民政局审批后,提交至定点救治医院,由医院进行复诊,并根据最终诊断结果,对符合条件的安排医治。
此外,由于深圳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与深圳市红十字会于2007年联手启动了“救心工程”,可对上述四种先心病病种以外的患儿提供救助,凡0-14岁(包括14岁)的贫困家庭的先心病儿童,只要父母在深务工满一年以上,均可在深圳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得到救助。(记者 余海蓉 通讯员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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