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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儿被烧伤 市人民医院:"向患儿家属诚恳道歉"

2015-3-28 16:46| 发布者: tao| 查看: 880| 评论: 0|来自: 晶报

晶报记者 周亦楣

通讯员 冯晶磊

护士不慎烧伤在保温箱里的早产儿且未告知家属。事发6天后,家属才获知此事。深圳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孙伟昨日对晶报记者表示,此事系科室未及时向院级汇报,院方存在管理责任,医院已于25日向患儿家属诚恳道歉。接下来医院将采取行动在全院内开展“不良医疗事件”上报流程的教育。

患儿腹部左踝被灼伤

今年3月16日,深圳市人民医院新生儿科接收了一名低体重早产儿,伴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早产儿出生时30周加5天,体重只有1.58公斤。入院时病情危重,医院已经向家属下发病危通知书。

早产儿入院一天后,因护士操作不当不慎被灼伤。市人民医院相关人士透露,护士在采血检查、无菌操作消毒时,用酒精灯消毒针管和装血的试剂口,不小心手一抖,把纸尿裤点燃了。随后护士立即灭火,手也被灼伤。

昨日,市人民医院对外通报显示,3月17日护士不慎将患儿灼伤,造成腹部4处米粒大小的小水泡及左踝“1.5厘×1厘米”大小的灼伤。目前,4个小水泡已痊愈,左踝灼伤伤口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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