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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法院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增强司法公信力

2015-1-28 16:11| 发布者: MIKEE| 查看: 992| 评论: 0

陆河县人民法院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有效促进了司法工作,提高了司法效率。
该院在增选人民陪审员过程中,坚持“三把关、四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即严把推荐关、考察关、任免关,选任人数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注重吸收不同性别、年龄、行业的热爱人民陪审员工作的人员参与到人民陪审员工作中。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选任的9名人民陪审员大多来自农村、社区、企业,提高了基层群众的参与比例。
该院还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人民陪审员管理。2014年4月出台了《陆河县人民法院陪审员管理办法》,对陪审员的选任、培训、权利义务、考核、任免职等做了详细规定;设立人民陪审员办公室,为陪审员提供独立的办公场所;统一人民陪审员着装,订做人民陪审员袍,进一步规范了人民陪审员的管理,提升了陪审员的责任感、荣誉感。
为不断提升人民陪审员的职业素养,该院还把人民陪审员教育培训纳入干警教育培训规划,请办案经验丰富的刑事、民事法官为人民陪审员授课,同时发放人民陪审员实用资料,便于人民陪审员掌握陪审知识。此外还广泛开展人民陪审员庭审观摩活动,不定期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活动或观摩庭审,进行陪审经验交流,逐步提高陪审员法律素质。
该院通过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用实际行动落实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权利,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陪审员的陪审作用,极力避免“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问题,确保人民陪审员依法有序参与审判活动。2011年至今,该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400余件,占全院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75%以上。人民陪审员参与民商事案件的审理,提高了调撤率,也提升了法院审判工作的质效,增强了法院裁判的社会认同感和司法公信力。(通讯员 郭汉强  雷方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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