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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小微企业发展再迎政策利好

2014-7-30 10:40| 发布者: 丘少科| 查看: 2638| 评论: 0

龙岗更多小微企业可享税收优惠。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进一步扩大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此次优惠政策扩围不仅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扩大到10万元(含),还将原不能享受优惠政策的核定征税企业纳入了优惠范围。据龙岗区国税局统计,2014年税收优惠扩围政策受惠的全区小型微利企业将达到5.31万户,减免税额达2.10亿元,比执行原政策增加1.24万户,减免税额增加0.8亿元,预计该项税收政策将对促进龙岗小微企业发展、增加就业和改善民生等产生积极的作用。

  为使税收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位,龙岗区国税局采取了对企业进行申报“三重”提示:第一次是企业在登录申报系统时会出现一次税收优惠提示;其次是企业填写完相关栏次后,系统再次提示;最后是在企业保存提交申报表时,系统又会提示。而一旦保存提交,将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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